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船长分享网>网站公告>2012年青岛居民医保10月开始缴费!

2012年青岛居民医保10月开始缴费!

点击(0次)|时间:2011-10-15 17:19:35

    自青岛居民医保调整缴费时间后,每年的10月成为城镇居民医保集中交费的时间,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务必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 以确保自己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据介绍,自2007年7月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目前,全市参保居民已达 70.9万人,参保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85%,学生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独生子女为95%),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居民医保实现了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在个人缴费数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参保待遇的稳步提高,为缓解“夹心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保障参保居民医疗待遇不受影响,每年居民医保都会集中缴费一次:大学生为9月、10月,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以及少年儿童为10、11、12三个月。目前已经进入10月份,是各类居民缴费最为集中的一个月。今年大学生缴费已经1月有余,参保缴费人数已达13.8万人,其他居民也开始陆续收缴。老年居民、重残人员、非从业人员、未入学或未入托幼机构少年儿童,就近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缴纳;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代收医疗保险费。 
  由于欠缴或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纳入医保报销,自缴费次月起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因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及时足额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以确保自己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特别提醒:今年起各类学校集中办理缴纳学生医疗保险的网址变更为:http://221.215.38.137:7001/czjm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办事流程 | 专题报道 | HR家园 |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1996-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0127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