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船长分享网>网站公告>为买房临时补缴社保行不通!

为买房临时补缴社保行不通!

点击(0次)|时间:2012-08-21 23:50:51

 

目前相关部门对于外地人补缴社保采取了多项限制措施。没有工作单位的外地人只能补缴三个月的社保,而且从今年11日起计算。

在受理补缴社保手续的时候,会进一步核查相关补缴人员劳动关系、发放工资等情况的真实性。也就是说,即使劳务公司给外地购房者提出补缴社保申请,如果工资发放存在问题、劳务合同虚假的话,补缴业务将停办,将责任劳务代理企业列入黑名单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另外,各社保经办机构加强审核管理,在办理补缴审批业务时,对企业为非本市户籍职工补缴社保费的,特别是代理、中介及劳务派遣企业的补缴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对疑似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工资凭证的企业,经复核后立即联合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此外,对社保补缴业务实行分级审批管理,补缴一年以内的,由各区市经办机构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科长、区办主任三级审批;补缴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由市劳动保险办统一审批,同样实行初审、复审和处长审核的三级审批管理。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办事流程 | 专题报道 | HR家园 |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1996-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0127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