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启动事业单位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据介绍,今年市直及市内四区事业单位约有3.6万人将参加本次认证,认证工作将截至11月30日。
此次认证对象是在市直及市内四区领取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离退休(职)人员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人员。相关人员可及时与原工作单位取得联系,配合认证工作,以保证按时足额领取养老待遇。
2012年的认证工作将于11月30日结束。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材料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2013年1月起暂停支付该单位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待提供认证材料后再予以恢复和补发。
单位可以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qdhrss.gov.cn)登陆单位电子邮箱下载有关通知和表格,或到单位行政所在区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拷贝(自携移动存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