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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事局:毕业生不能自己提取、报送个人档案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09-12-22 08:09:41

    12月17日,市人事局下发通知,提醒今年大中专毕业生要凭已核签的就业报到证及时办理档案转递工作。不接收毕业生自带档案报送;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提取档案前必须办理派遣手续,未办理派遣手续的,不得提取档案…… 

    【毕业生档案报送】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青岛市生源毕业生离校后,档案由毕业学校集中发送至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不接收毕业生自带档案报送;

    【毕业生档案提取】

      已在青岛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指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代理中心)安排专人持报到证、身份证、提档证明信提取档案,不得委托毕业生本人或他人提取档案。

    另外青岛市生源毕业生在外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办理档案提取手续时须提供报到证、身份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人事局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提档证明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提取档案前必须办理派遣手续,未办理派遣手续的,不得提取档案。 

    ■相关链接

    毕业生档案查询方式

    派遣期内和出派遣期的毕业生档案查询方式:(1)拨打83870253查询;(2)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右上角的“档案查询”窗口查询;(3)联系用人单位查询。

    另外,出派遣期的毕业生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1)2003 年以前和2005、2006、2007年毕业生拨打85028087(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询;(2)2004年毕业生拨打66776878(青岛市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询;(3)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档案请到当地人事局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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