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青岛市人社局副局长耿成亮上线“民生在线”表示,目前青岛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顺产报销限额为1400元,剖宫产报销限额为2400元,下一步将实施新政提高报销比例,方案已初步确定。
网谈中有网友提问称,生孩子的费用年年看涨,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能否也提高。对此市人社局副局长耿成亮回答,提高生育保险诊疗费报销标准的方案已初步确定,下步将尽快实施。据了解,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诊疗费和生育津贴。青岛市生育诊疗费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结算办法,其中正常阴道分娩报销标准为1400元,正常侧切分娩1500元,剖宫产2400元。从2011年7月1日起,生育津贴则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发放,发放的月数与休产假的时间相对应。
另外,还有网友咨询失业女性生育后,是否可享受生育保险补贴。耿成亮回答,根据青岛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的,可按照青岛市规定的单病种最高限额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