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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退休养老金如何计算?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12-05-22 23:31:12

按青岛社保的相关政策规定:

201111日起再设三年的过渡期(201111日起至20131231日),在过渡期内还是按新老两种办法来对比计算养老金,其中对于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按一定比例发给补贴,2011年退休的补贴额为本人新老计发办法对比计算的差额部分的80%, 2012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50%2013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20%,过渡期结束后(201411日起)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

1、按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

①基础养老金=200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③过渡性养老金=200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1.4% ×平均指数。

④过渡性调节金=120+工龄补贴

⑤过渡性补贴=(原办法基础养老金+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5%

2、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

①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 ×平均指数

如有不明之处请您携带退休审批表到办理退休手续的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也可拨打青岛社保中心民生服务热线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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