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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分享网>政策法规>养老保险>青岛人社局关于发行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人社局关于发行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3-12-03 14:07:00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即将面向参保职工发行全国统一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逐步替换目前使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为确保参保职工能顺利申领和使用新的社会保障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行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341号)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以下要求选择发卡银行并与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签订发卡协议。

(一)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交通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排名不分先后)。

(二)用人单位代发工资的银行在以上6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范围内的,应选择工资代发银行作为你单位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用人单位工资代发银行多于1家的,按规定只能选择其中1家工资代发银行作为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用人单位工资代发银行不在6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范围内的,可从6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中自主选择1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作为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

(三)用人单位选择确定发卡银行的方式。用人单位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页面,在“网上办事大厅”中点击“社保申报”进入申报页面,输入单位社保编号和密码登陆后,在“用人单位合作银行制卡绑定”界面上,通过下拉菜单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及其服务网点(有详细的服务网点地址和联系电话),核实单位社保编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有变更的可以修改)后,点击确定。用人单位即完成发卡银行的选择。

(四)用人单位选定发卡合作银行后,请认真填写《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发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1210日前将协议书送到已选定的发卡银行的营业网点(任何一家网点均可受理)。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选定合作银行和送达协议的,其发卡银行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

(五)凡是接到本通知的用人单位,如果本通知下发前已经与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签订了发卡协议,说明用人单位可能与多家合作银行签订了发卡协议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导致原协议无效。用人单位需在20131210日前按上述要求重新选择一家合作银行,并与其签订发卡协议。如有疑义可与原签订发卡协议的银行联系。

(六)根据国家规定,所有参保职工必须换发新版社会保障卡(IC卡)。社会保障卡首次发放免费,同时免收银行管理费、年费及开卡费等。用人单位选定的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只负责开展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相关事务,不与用人单位的任何经济活动发生关联。

二、为确保社会保障卡制卡信息准确无误,我们将参保职工的基本信息与公安部门的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了比对。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参保职工,近期我们将委托邮政部门将《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每人一份)送达用人单位(信息比对正确的参保职工不印发此表)。请用人单位收到《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后,尽快发放给参保职工,并协助参保职工按照《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表》的有关要求做好信息核对和照片采集工作。

    三、社会保障卡制作完成后,我们会委托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分期分批的送达用人单位,请用人单位认真做好签收和发放工作。

四、《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行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岛市社会保障卡100问》和《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发卡协议》及本通知、变更发卡银行申请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网上办事大厅”的“相关下载”中查阅、下载。

五、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的联系电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联系电话:85809988-61117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联系电话:858029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联系电话:665635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联系电话:6867089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联系电话:8295808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8602078

六、咨询服务热线:12333

附:《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发卡协议》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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