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可从大厅窗口领取或直接从网络下载《高技能人才引进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后,携带相关材料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申请。
2、受理:对材料齐全、申请表格填写规范且符合受理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3、复核: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5张2寸黑白证件照片,到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进行职业技能复核。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职业技能专家考评小组,对申请落户人员的职业技能进行理论、实作及论文答辩等方面的复核鉴定,成绩合格的,确认其职业资格等级,并出具书面证明。考务费按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