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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单位职工)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4-05-09 11:48:17

青岛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青岛五险缴费比例是多少?青岛社保每月缴纳多少钱?青岛社保最低缴费是多少?青岛养老保险现在多少钱?……

从青岛社保服务网的后台,不断收到大家类似的咨询,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掌握相关的信息,根据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政策,现就青岛社会保险的最新缴费比例、缴费汇总、分享如下:

一、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六区)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四市)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7%1.2%1.9%。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

截止201459日,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870/

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

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2013年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14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12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399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2、关于农业户口的特殊说明

根据《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

农民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20121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综上所述:

用人单位为农业户口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时,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18%的比例缴纳。

企业承担的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以及员工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不受影响。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按照正常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3、单位职工2014年缴费基数的几点说明

1201459日前,青岛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继续采用2013年社保的基数,暂时没有使用2014年社平工资。

2)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20121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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