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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分享网>办事流程>签约改派>外地生源应届专科毕业生接收流程

外地生源应届专科毕业生接收流程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4-05-13 14:01:07

1.毕业前签约:毕业生户口若在生源地,需提供家庭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毕业后签约:毕业生持派回生源地报到的报到证,回生源地报到落户后,家庭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用人单位登陆“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公告栏下载《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盖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3.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后,在等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时,市内三区、高科园、高新区注册的用人单位持《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落回生源地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报到证(毕业前不需提供)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进行审核登记;崂山区、城阳区、开发区注册的用人单位持《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落回生源地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前不需提供)到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4.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打印“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需将就业协议书返回毕业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5.毕业生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聘用满三年后,用人单位持被聘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满三年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三年的“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和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办公室出具的保险交纳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审核后的《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落户证明信》(单位盖章),分别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和各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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