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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流程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4-05-13 14:33:53

1.青岛市内三区、高科园、高新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毕业生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注册个人信息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落户通知书后,再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四市三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根据以上要求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家庭所在地人社局开具落户证明后,再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已就业毕业生。⑴在市内三区、高科园、高新区就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与毕业生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毕业证、单位落户证明信(首页“公告栏”下载,单位盖章)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落户通知书。其中,青岛市内三区、高科园、高新区生源毕业生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落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四市三区和外地生源毕业生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落户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到单位集体户所在派出所或人事代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⑵在四市三区就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与毕业生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单位落户证明信(首页“资料下载”下载,单位盖章)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人社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落户证明后,持相关证明到单位集体户所在派出所或人事代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其中,市内三区、高科园、高新区生源毕业生可将户口落回家庭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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