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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4-05-15 14:34:34

() 入驻创业中心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核心成员应具有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内外大中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或经营管理工作三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内外工作一年)以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青创新创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入驻创业中心:

1、在国内外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科研成果;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技术成果先进,具有市场开发潜力并在未来三年可实现成果转化;

3、能促进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先导产业发展;

4、拥有可形成我市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创新创业个人,可申请入驻创业中心: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技术成果已进入中试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开发潜力;

2、在国内外金融、会展、风险投资、物流等大中型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带资金、带项目来青创办企业;

3、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来青设立分支机构或领办企业;

4、国内外大院大所、研发机构来青设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技术成果在青转化;

5、“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相应层次人选来青创新创业;

6、其他具有创新创业工作经历,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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