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经济适用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的基本分包含什么?
基本分包含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状况、收入状况、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及人口状况四项,分值合计100分。其中:
1、按家庭住房面积状况计分(最高35分);
2、按家庭收入状况计分(最高10分);
3、按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计分(最高35分);
4、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最高20分)。
二、如何计算家庭住房面积分值?
经济适用住房计算公式为: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35
家庭住房面积为0的家庭,可在此项得到满分35分,如家庭有住房面积则带入上述公式计算。
三、如何计算家庭收入分值?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920元的计10分;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920元的计7分。
四、如何计算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分值?
计分公式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80)×35
1、如申请家庭成员为夫妻带未婚子女,只将夫妻平均年龄带入以上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80(含)岁以上为最大分值,计为35分。
3、单身申请人年龄作为平均年龄带入上述公式计算。
4、平均年龄计算到“日”,计算截止日为销售公告中公布的轮候排序计分日。
五、如何计算申请家庭人口分值?
按申请家庭人口数量计分,一人户家庭计5分;两人户家庭中,家庭成员为同一代的计10分,家庭成员为两代的计15分;三人及以上户家庭计20分。轮候排序计分规则的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对总分值相同的申请家庭,轮候顺序依据资格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
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的附加分包括什么?
轮候排序计分规则实施后,申请家庭自取得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之日起,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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