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人免缴社会保险经办流程:
(一)申报。参保单位及免缴申请人应填写“韩国人免缴养老、失业保险费及医疗保险费申请表”,附带韩方经办机构(韩国国民年金公团)出具的《参保证明》或《商业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免缴申请人护照、就业证(或专家证)等书面材料,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免缴申请。
(二)确认。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书面材料后,应通过人社部《外国人参保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确认免缴申请人信息及免缴信息,对暂时无查询结果的或与《参保证明》、《商业医疗保险证明》不符的,应在系统中提交信息做进一步核查,并将结果告知免缴申请人。
(三)免缴。对核实确认书面申请材料及《外国人参保信息查询系统》信息无误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留存“韩国人免缴养老、失业保险费及医疗保险费申请表”、《参保证明》或《商业医疗保险证明》复印件,通过一体化信息平台调整申请免缴人相应免缴险种的免缴时间。免缴时间的调整设系统一级审批,审批权限为各、区市经办机构征缴业务的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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