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船长分享网>办事流程>就业备案>人才储备政策问答

人才储备政策问答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4-09-23 14:49:42

一、具备什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参加人才储备? 

答: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参加人才储备: 

(一)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派遣期内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大学生;

(二)在国()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5年内的未就业大学生。

二、进入人才储备中心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人才服务 

储备中心为拟到我市就业创业的储备人才提供岗位对接、求职登记、信息发布、就业(见习)岗位推荐、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职业规划咨询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协助储备人才落实我市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帮助储备人才尽快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户档管理 

1.户籍管理 

对纳入储备的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和国家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2.档案、党组织关系管理 
毕业生签订储备协议后,可将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转至各人才储备中心托管。各人才储备中心为储备人才提供人事关系、档案托管、组织关系接转等服务,储备期一年内,根据有关规定配合储备人才出具与档案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能力培训

储备人才可参加一次财政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青岛籍高校毕业生还可免费参加一次创业培训。 

(四)事业单位岗位见习 

事业单位储备岗位见习期为3个月,经用人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协商同意并报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后可延至6个月。 

(五)创业扶持 

储备人才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可按现行政策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第1100%、第250%、第330%房租减免优惠。

(六)生活补助

1.研究生住房补贴 

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在见习期即可享受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600/月,硕士400/月,在青就业后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 

2.未就业生活补助 

储备人才在签订储备协议半年后仍未就业的(见习期除外),自储备期第7个月起,给予储备人才每月310元的生活补助费,补助期限最长6个月。

三、毕业生应该怎么申请参加人才储备,全市有哪些人才储备中心?

答: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毕业生持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以下人才储备中心定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名。 

所属 区划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青岛市直属储备中心 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8 88916680 

青岛才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北区泰山路351702 68611201 

青岛天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701 80621658 

青岛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81号甲 85816399 

市南区 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咨询服务中心 青岛市上杭路16 68896016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南区泉州路21号甲3 66776792 

市北区 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 青岛市市北区昌邑路2-1 83827856 

青岛诚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62 83722252 

李沧区 青岛鑫海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90206 87611159 

崂山区 青岛海之桥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2 88895248 

城阳区 青岛思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16 87722277 

开发区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江支路58 80981905 

即墨市 青岛名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即墨市烟青路557 88513177 

胶州市 胶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胶州市北京路2 82206557 

胶南市 青岛万士达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 85166760 

平度市 青岛金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平度市杭州路52 88362616 

莱西市 莱西市汇才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莱西市烟台路79 66035783 

四、加入人才储备计划后如何办理落户? 

答:对纳入储备的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和国家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由定点机构负责为其办理落户青岛的相关手续。办理落户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落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青岛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者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3.户口迁移证(市外迁移)、户籍证明(市内迁移);

4.与储备中心签订的服务协议;

5.落户人在青实际居住地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或单位提供的居住单位宿舍证明或居住亲属家中的亲属户口本及户主证明,落户人根据实际情况出具); 

6.《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4份);

7.《集体户单位落户人员入户审批表》(3份);

8.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储备人才户籍落入指定派出所后,定点机构按规定配合储备人才出具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五、如何申领未就业生活补助?

答:1.申报条件:储备人才在签订储备协议半年后仍未就业的(见习期除外),自储备期第七个月起,给予储备人才每个月31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储备期满或储备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即停发补助。每月15日之后签约的毕业生从次月开始计算。 

2.申报方式:符合申领条件的储备人才每月1—15日持身份证、报到证、储备协议书到定点机构申报上月生活补助,逾期不补,不得代为申领。 

3.补贴申领:储备人才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人才储备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六、进入储备中心落实就业了,或者一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户口、档案如何办理? 

答:在储备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储备期满后未就业的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将户口迁出的,由各人才储备中心负责将其户口关系迁至生源地,各人才储备中心不再为其提供户籍管理相关服务。

储备人才落实就业单位后,应及时办理派遣就业手续,按照档案提取规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并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单位或单位人事代理部门的党委组织。储备期满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档案、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将档案转出的,由各人才储备中心负责将其档案退回生源地,各人才储备中心不再为其提供档案管理相关服务。

七、进入我市人才储备的大学生,参军入伍、继续升学、实现就业、出国定居和返回原籍等情况按规定退出储备的流程,带什么材料办理? 

进入我市人才储备的大学生,参军入伍、继续升学、实现就业、出国定居和返回原籍等情况,储备人才持本人身份证、人才储备协议书到人才储备定点机构解除协议。

八、 储备期满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档案、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程序是什么? 

储备人才本人持身份证、报到证、人才储备协议书到人才储备定点机构申请办理档案和党组织关系的转出手续,并配合定点服务机构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转出手续。 

 

推荐阅读:(点击标题查看)

2014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补差规则问答

2014年青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差额补收标准

青岛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月人均增275.4

2014年青岛公积金缴费比例、缴费基数(621日更新)

上网可查新社保卡制卡进度 启动网上申领

20146月青岛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个人参保)

青岛社会保险如何查询

2013年青岛市社平工资42688

青岛社保、公积金业务办理常用表格下载

★★社保问答热点及留言咨询!★

 


右侧顶部广告

网站推荐

栏目点击排行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办事流程 | 专题报道 | HR家园 |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1996-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0127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