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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如何计算?

来源:青岛社保服务网|点击(0次)|时间:2015-02-13 09:29:00

根据青岛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员按户籍性质分为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参保人员,不同户籍的参保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同。城镇户籍失业后可以按照规定按月领取失业金,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失业后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那么青岛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如何计算?

【答】:根据规定,青岛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期限,按用人单位为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缴费时间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执行。具体计算公示如下:领取金额=领取期限X领取标准。

【相关问题】:青岛农业户口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案例】:刘先生,农村户籍,在青岛某外企工作十年,年底不再续约,这种情况能否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能领取多少?如何计算?

【分析】:

1、根据青岛市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在原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及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按规定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领取生活补助金不影响下次再就业后的保险投缴。因此刘先生符合条件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2、刘先生只需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3、根据规定,缴费时间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因此刘先生可以领取10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4、现行青岛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900元,因此刘先生总共可以获得9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计算公式如下:900X10=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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