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船长分享网>政策法规>劳动法规>关于做好青岛市2014-201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72号

关于做好青岛市2014-201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72号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0次)|时间:2015-04-02 12:25:55

关于做好青岛市2014-201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572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市直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自觉性,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将于2015316日起实施青岛市2014201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的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不含中央、省属单位):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二、书面审查的内容

(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职工名册情况;

(二)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况;

(三)执行工时标准制度情况;

(四)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五)执行就业登记制度情况;

(六)遵守国家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情况;

(七)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三、书面审查的分工

(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用工所在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含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和青岛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编制外的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书面审查。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青岛高新区)辖区所属各类用人单位的书面审查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除第(一)项以外的用人单位的书面审查。

四、书面审查的步骤

本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与自查阶段(316日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召开会议、公开发布通知公告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全面部署书面审查工作。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进行动员和积极组织培训。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和准备工作。

(二)集中审查阶段(316日—831日)

1.用人单位网上填报《青岛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审核)表》(附件4)并打印;

2.用人单位携带《青岛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审核)表》(加盖单位公章)和书面审查材料(见附件1)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申报的《青岛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审核)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据《青岛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青人社办发〔201337号),确定审查结论等级。对通过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证》;对未通过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4. 书面审查实行分期分批集中审查和预约上门服务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利用“监察通”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上门服务。对被评价为2012-2013年度青岛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用人单位和连续两个年度书面审查结论等级为“通过A”的用人单位,并且未被举报投诉或无劳动争议败诉案件和无劳动保障行政处理违法案件的,可以简化审查程序和手续。

(三)整改检查阶段(截止925日)

对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逾期拒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以及在审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跟踪落实书面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举办法律法规讲座和政策咨询会、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推出服务联系卡制度等有效措施,着力发挥书面审查的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引导与全方位服务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自觉性。

(二)加强对书面审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组织,切实做好新常态下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成立督察组,分别对各区市开展书面审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区市也要加大对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督导检查,确保书面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切实提高书面审查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各资产经

营公司(企业集团)、市直企业要认真组织所属单位进行书面审查申报,确保申报数据准确无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核查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信息数据,保证书面审查的工作质量。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市书面审查准确性的考核力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书面审查系统”实时统计数据,对各区市审查情况进行考核。

(四)进一步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力度,按照应审尽审的原则,将各类用人单位纳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范围,做到无缝隙覆盖,杜绝工作死角。

(五)做好书面审查总结工作。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总结,于930日前将书面审查工作报告通过金宏网报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联系人: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王中平

联系电话:82669252

附件:1.2014-2015年度书面审查材料明细

2.2014-2015年度书面审查申报操作及相关要求说明

3.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电话

4.青岛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审核)表

5. 用人单位使用派遣或向外单位派遣情况调查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39


更多内容,敬请查阅:

专题:青岛市2014-2015年劳动保障年审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备案


右侧顶部广告

网站推荐

栏目点击排行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办事流程 | 专题报道 | HR家园 |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1996-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0127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