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应于参保缴费后,由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近到用人单位社保卡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其中,非本市户籍或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指定的服务网点现场拍照采集照片信息后,直接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
【青岛社保卡相关问题】
初次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社保卡发卡银行对符合制卡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发卡。申领人可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领取手续。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天。
在职人员的,由参保单位统一领取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由原单位统一领取后发放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由养老金代发银行统一登记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的,由其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银行统一登记发放;离休人员由青岛银行总行营业部统一负责制作发放。
新老卡过渡期间,为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实行新老卡双系统同时运行。过渡期间,没有领取社保卡或未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的,其原劳动和社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特殊人员医疗账户卡仍可继续正常使用。
在职人员的,由参保单位统一领取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由原单位统一领取后发放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由养老金代发银行统一登记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的,由其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银行统一登记发放;离休人员由青岛银行总行营业部统一负责制作发放。
社保卡经办服务网点应自受理补换卡申请7个工作日内为持卡人发放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