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四区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将对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固定工进行工龄预审,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前,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职工身份等项目进行前期审核,建立职工电子档案,为今后“电子化申报退休”做好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3月18日前,将2009年4、5月份到达退休年龄职工的档案送到福州南路8号(市劳动保险办)1111房间进行工龄预审,并附《职工基本信息花名册》、《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
附:《职工基本信息花名册》,可下载打印。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