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积金联名卡的办理由公积金缴交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1、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与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专柜取得联系。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办理联名卡手续。
2、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领卡后应尽快将联名卡及用卡须知发放给职工本人。
3、办卡单位可分批次申办联名卡,本批次联名卡制作完成后,方可办理下一批。
4、每个缴存职工只能办理一张联名卡,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前、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原则上不允许销卡。
5、自领卡之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时须携带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办理联名卡的申贷人申贷时应现场办理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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