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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毕业生15日起海尔路人才市场报到落户

来源:青岛社保服务网|点击(0次)|时间:2009-07-12 19:21:16

   根据市人事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了解到,青岛2009年度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落户工作将从7月15日开始。 

    市人事部门将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落户相关手续。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15日~7月31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5时)。

    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省外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到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报到,并由用人单位到指定地点办理落户手续。省内高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需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业务申请”下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完成报到手续。户口需要迁回原籍的毕业生,报到后,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直接回生源地人事局办理。省外高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落户;五市三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应直接回生源地人事局办理报到落户。

    省内高校师范类和非师范类青岛籍生源应届特困生,可持由各高校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回生源地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就业推荐登记。省外高校师范类和非师范类青岛籍生源应届特困生,可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携带生源所在区、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卡》及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填写《青岛市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分别向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提交特困生书面申请登记。

    另外,2009年毕业生档案查询、提取于10月8日开始办理;档案查询可用固定电话拨打1607002或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右上角红色区域的“档案查询”窗口进行查询;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可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查询。

    本次集中办理结束后,相关手续将在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级机关会议中心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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