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回放】陈某是一名失业人员,09年初找到一家单位工作。可是单位一直不提跟我签合同的事儿。如果单位找个理由把我辞退了,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能不能得到两倍的工资?单位不支付怎么办?
【热点回复】单位不与你订立劳动合同是不对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作为劳动者,无论从事什么行业的工作,要求用人单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你的权力,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逾期未订立的,除应当与劳动者补订外,还应当按照本法第82条规定支付两倍工资。若劳动者不愿意订立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最好要留意收集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等,以便于维权。一旦发生用人单位拒不承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携带上述证据材料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