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3月1日:我市的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100元调整为每月1240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950元调整为每月1100元。
★ 2011年3月1日:我市的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920元调整为每月1100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620元调整为每月950元。
★2010年5月1日:我市七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760元涨到920元,五市最低工资也作出相应调整,由原来的每月620元涨到760元。
★2008年1月1日: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由610元调整为760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由540元调整为620元。
★2006年10月1日: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610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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