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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暂住证有效期调整为3年

来源:济南日报|点击(0次)|时间:2012-02-05 16:11:07

    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自18日起,济南市暂住证有效期统一调整为3年,办理暂住证仍全部免费。

    实施3年有效期暂住证之后,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在证件有效期内,如住址不发生变动,不需每年再换领暂住证,但对以下三种情况,需重新办证或补证:1、暂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应立即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新的暂住证;2、证件有效期满的,应在暂住证到期之前1个月内,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新证;3、暂住证丢失的,应立即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补领。

    据了解,目前约有52%以上的暂住人员在济暂住期超过一年。原证件有效期因相对较短,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和广大人员的要求,导致大量在济外来务工人员每年需重新换证,给他们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公安机关提醒,办理暂住证一律免费。同时,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主动办证免费、被动办证教育、逃避办证处罚”的原则,对经教育后仍拒不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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