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高速路上的首个强制休息室在曲阜开始投入使用。今后,在高速路上一旦被发现有疲劳驾驶行为,驾驶员将被带入强制休息室,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3月15日下午,在京台高速公路曲阜服务区,超市门口设置了一个大约40平方米的简易空间,作为来往司机的临时休息点。记者数了数,休息点可供24人同时休息。
济宁交警支队京台高速大队大队长程赟说,自临时休息点和强制休息室投入使用以来,已有不少过往司机在此休息。“司机是否疲劳驾驶难以鉴别,也不好处罚,这种设立休息点的方式让司机感到温暖,也有利于高速路上的行车安全。”
除了临时休息点,对于一些交警在检查中发现的长期疲劳驾驶人员,交警部门还设置了强制休息室。强制休息室看到,室内有3张床可供司机睡觉使用,而墙上也贴满因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造成惨祸的真实案例。
现有法律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且休息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对于疲劳驾驶行为的判断依据,程赟解释,客车、大货车连续驾驶8小时可以通过单位GPS跟踪识别,而针对私家车主要通过车辆进入高速后时间登记信息来查询。
省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表示,强制休息室既会对高速路疲劳驾驶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又能体现人性化的一面,交警部门将考虑适时在全省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