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介绍,2013年起,青岛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这是自2010年以来连续第三年增加。同时,从2014保险年度起,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0元,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730元。2014保险年度个人缴费工作,大学生将从9月1日开始,其他参保人群将从10月1日开始。
目前青岛居民医疗保险施行个人缴费额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为了减轻城镇居民负担,据统计,2008年度,青岛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大约为人均90余元,2010年财政补助增加到人均120元,2011年增加到人均200元,2012年增加到人均240元,今年又将提高到人均300元。
据介绍,随着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的提高,增强了基金的统筹功能。鉴于财政补助提高到300元以后,居民医保基金收支仍然较为紧张,经与财政部门协商,2014及以后年度的财政补助标准,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并研究制定个人缴费随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同步提高的长效机制。
据悉,从2014保险年度起,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增加10元,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下: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每人每年5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31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730元。2014保险年度个人缴费工作,大学生将从9月1日开始,其他参保人群将从10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