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异地生育转诊的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报销医疗费流程:
1、应持材料:职工本人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职工本人在本市(包括五市)工行、建行、交行、中行的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青岛市城镇职工(转本级统筹区域外)生育保险证明》、生育检查费诊疗费发票、《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
2、办理时间:生育职工出院结算后次月1-15日。如果此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妊娠早期、中晚期检查,请在所检查的医疗机构报销检查费后再办理此项业务。
办理异地生育转诊流程:
1、应持材料:职工本人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盖公章)。
2、办理时间:职工生育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