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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保险七区一致

来源:本站原创|点击(0次)|时间:2009-01-15 10:46:26

     青岛市劳动保险办获悉,青岛市自2007年1月1日起,将黄岛(含保税区)、崂山、城阳三区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今后,三区生育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除原已参保的各类城镇企业外,三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国家、省驻青单位将全部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本市还新批准12家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附后)。
据了解,纳入市级统筹后,三区的参保人员只要合法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检查、分娩、妊娠或分娩期并发症发生的诊疗费等均纳入了生育保险统筹范围,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也纳入了生育保险统筹范围。
纳入市级统筹后,三区职工将与市内四区职工享受相同的诊疗费待遇标准,其中仅新增加的妊娠期检查一项,就可享受最高532元的诊疗费待遇。另外,结算办法采取了单病种最高限额结算办法,原来只分顺产、剖宫产两个标准,现在共有120个病种,顺产待遇平均提高约300元,剖宫产待遇平均提高约550元。而职工到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在结算生育诊疗费时,也不需要再开生育介绍信。
今后,生育津贴通过银行按月发放,生育女职工或其书面委托人均可持存折定期到银行网点支取,只要单位缴费正常,生育津贴可按月划入职工账户。本市新增12家协议医疗机构
黄岛区中医院;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妇幼保健所;万杰医院;崂山区王哥庄中心卫生院;崂山区妇幼保健院;城阳区妇幼保健所;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城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城阳区人民医院;城阳区流亭卫生院;胶南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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