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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资格核准流程

来源:|点击(0次)|时间:2014-05-15 23:23:55

参保人员申办门诊大病证,根据自己的病情,应填写:

1、《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资格审批表》;

2、携带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不少于两家医保定点医院或一家三级医院的相关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

3、其中,申办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患者,需同时提交不少于近两年的门诊病历或其他与申请病种有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患者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5、社会保障卡等。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白血病患者请提供:因诊治患相应病种住院的出院小结、病理报告单、申请人一寸照片,填写《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审批表》,报综合业务窗口初审。

办理时限:

即时。申办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过敏性紫癜并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精神病、结核病、儿童血友病、儿童糖尿病、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和心、脑血管内支架植入术、脑垂体瘤、尿崩症、脂膜炎、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白塞氏病。23种大病可以即时办理。

其余病种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区市医保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电话:8575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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