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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青岛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岛社保服务网|点击(0次)|时间:2014-11-25 00:10:42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青岛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青岛生源2014年统招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包括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就业求职补贴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由市财政与各区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三、补贴发放时间

2014年符合申领条件的青岛生源毕业生于今年71日至1130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登记申领,逾期不补。

四、补贴发放程序

(一)市教育局负责提供青岛生源应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青岛生源应届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信息,并审核、汇总2014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导入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发放管理系统生源库。

(二)市财政局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汇总人员信息,结合对2013年补贴资金清算情况,于20146月底前将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各区市财政局,区市财政足额配套后,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发放。发放结束后,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市级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三)高等院校毕业生携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携毕业证书、报到证(普专学历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技工院校毕业生携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到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提报材料登记申领。

(四)各区市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发放流程将于20146月底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外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发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毕业生的关怀,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毕业生资格,切实做好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发放及时、准确、无误。

2.对于申领补贴的未就业毕业生,各区市要积极提供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创业培训、免费岗位配置等就业创业服务,使毕业生尽早实现充分就业。

3.全市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各区市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通过补贴发放管理系统打印《2014年青岛生源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4121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备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发放工作完成后,对补贴发放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冒领补贴的人员,一经查实,除追缴发放资金外,还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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